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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有求必应 但求尽力而为
    身处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重灾区——湖北省,五峰金谷村镇银行作为地方性农村金融机构,为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打好抗“疫”攻坚战,我行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金融服务,努力做好地方金融保障工作。虽不能有求必应,但求能尽力而为。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
 
    自“新冠”肺炎爆发以来,行党支部第一时间成立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明确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详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努力健全疫情防控机制。把保障员工及客户的健康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第一时间采购口罩、消毒液、酒精等必备的防护物资,为疫情解除后开门营业做好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疫情当前,责任重于泰山。全行党员干部及职工一是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敢于担当的精神,深入一线做好网点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二是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包保责任区域值守及下沉到村社区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各项金融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
 
    一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的暂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利率、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措施,支持相关客户战胜疫情困难;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子媒介及时发布防疫知识,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公众理性、科学应对疫情变化,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三是积极倡导客户在特殊时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并确保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平稳运行,让客户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资金划转;
    四是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声明,对疫情期间到期的存、贷款产品作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调整。其中,2020年1月24日至3月31日到期的非自动转存的个人定期存款按原利率计息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1月24日(含)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贷款产品,到期时间顺延至对外正式营业的30天,利率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执行,不计逾期罚息,不列入征信系统不良记录;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及时支付2020年2月份贷款利息的,支付时间顺延至我行对外正式营业的7天内,不计收复利,不列入征信系统不良记录。